各单位、各部门: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要求,切实加强会风建设,严肃会议纪律,提高会议质效,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1.严格控制会议数量。召开会议实行计划管理,能不开的坚决不开,可合并的坚决合并。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,提高会议效率。 2.精准确定会议规模。从严控制会议规模、会期、人数,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、层级,避免“陪会”现象,确需相关人员听取部分内容的,可酌情安排分段参会。 3.严格规范会议流程。会前充分准备;会中聚焦重点,严格限时发言,倡导“讲干货、提实招”,避免冗长讨论或无关延伸;会后跟踪落实,避免会议内容“落地空转”。 4.强化会议时间管理。原则上一般性工作会议不超过1小时,专题研讨会不超过2小时,紧急会议应缩短至必要时长,避免拖延时长,影响后续工作安排。 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25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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